
官司未了:摩根大通“被騙還要付款”
摩根大通與查莉·賈維斯(Charlie Javice)之間的紛爭,正在演變爲一場荒誕的金融劇。
這位年僅30歲的女創業者,曾以虛假數據欺騙摩根大通以1.75億美元收購其創業公司Frank,而如今,這家銀行不僅損失慘重,還被迫繼續爲騙子的辯護買單。
根據法院文件,摩根大通目前被要求向賈維斯及其共同被告奧利維爾·阿馬爾(Olivier Amar)支付約1.15億美元的律師費。原因在於雙方當初簽署的收購合同中包含一條“費用承擔條款”,即在法律糾紛中,摩根大通需爲被告承擔合理的辯護費用。
這意味着,即便賈維斯因欺詐罪被判入獄,摩根大通仍可能要繼續支付她的高額法律支出。
銀行申請終止付款 稱費用“濫用且離譜”
上週五,摩根大通的律師團隊正式向法院提交動議,要求終止繼續支付律師費的義務。
摩根大通在聲明中表示:“賈維斯及其團隊的律師費要求明顯過高,堪稱離譜。我們計劃在未來幾周內提交相關證據,揭示賬單濫用的具體細節。”
據悉,該行已爲賈維斯支付了6,010萬美元的刑事辯護費用。摩根大通方面認爲,這一金額“前所未有、極度不合理”,並指控對方律師將合同條款視爲“無上限的現金支票”。
一名接近案件的內部人士透露:“這已經不是合理辯護支出的問題,而是徹底的資源掠奪。”
高價律師團隊引爭議 時薪高達3000美元
令外界關注的不僅是金額,更是背後的律師陣容。
爲賈維斯辯護的,是美國頂級律所Quinn Emanuel Urquhart & Sullivan的明星律師亞歷克斯·斯皮羅(Alex Spiro)。這位律師以代理伊隆·馬斯克、金·卡戴珊等知名客戶聞名,其時薪高達3,000美元——是普通華爾街律師的三倍。
法律界人士指出,這樣的收費結構即使在大型商業案件中也極爲罕見,更不用說由受害方承擔的情況。
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理查德·費爾德曼評論稱:“這可能是近年來最典型的‘合同反噬’案例,買方最終成了被告辯護的資助人。”
賈維斯案回顧:從創業神話到金融醜聞
賈維斯曾被譽爲“硅谷最年輕的金融科技女創始人”。
她創辦的大學助學金平臺Frank號稱擁有超過400萬用戶,這一數字後來被證明完全虛構。摩根大通在2021年收購該公司後不久,發現數據造假,隨即展開調查並提起訴訟。
今年9月,紐約南區法院裁定賈維斯欺詐罪成立,判處其7年監禁,並要求返還部分資金。然而,即便刑事審判結束,合同中的“費用承擔”條款依舊生效,令摩根大通陷入兩難:一方面是追討損失,另一方面卻仍在爲對方支付律師費。
法律與合同的博弈
摩根大通的律師在最新文件中指出:“如果法院不干預,這將成爲公司治理的危險先例——欺詐方不僅無需自付辯護費,還能持續從受害公司獲益。”
銀行方面呼籲法官重新審視合同條款的適用範圍,明確區分“善意糾紛”和“刑事欺詐”的法律界限。
分析人士認爲,該案可能成爲未來併購合同審查的新警示。
畢馬威合夥人安德魯·凱恩表示:“摩根大通的損失並非源於疏忽,而是合同漏洞。未來大型收購或將重新定義律師費責任條款。”
法庭裁決或重塑企業收購條款
目前,法院尚未決定是否批准摩根大通停止支付。
一旦裁決支持銀行,未來美國企業在併購合同中可能普遍增加“欺詐免責”或“刑事排除”條款,以防類似風險重演。
這場圍繞1.75億美元欺詐案的延續糾紛,已不再是單純的金融醜聞,而成爲一場關於合同倫理與公司責任的教科書級案例。
正如一位法律評論員所言:“摩根大通不僅被騙子騙了錢,更被合同騙了理。”






